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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遷建二期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公示

發布于?2026-03-12

   根據《環境影響評價法》(2018年修正)、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》(環發[2015]162號)、《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管理辦法》(部令第35號)、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(部令第4號)等相關法律法規、規章的規定,該項目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。現向公眾公告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如下信息:

一、項目概況

   項目名稱: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遷建二期工程

   建設單位: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
   建設地點:西青區陳臺子河和獨流減河交口處,咸陽路污水處理廠(新廠)廠區內部北側預留地

   總投資:59832.35萬元

   建設內容:本項目污水處理工藝采用“細格柵、曝氣沉砂池及精細格柵+配水池及膜格柵+巴頓甫生物反應池+MBR膜池+紫外線消毒+出水泵房”的工藝,尾水排放至陳臺子排水河(根據主管部門要求,需要時另1條備用尾水管道向獨流減河排水);污泥處理工藝不變,仍采用“機械濃縮脫水”工藝;除臭工藝不變,仍采用“全過程除臭+生物濾池除臭”工藝。

   本項目部分建構筑物(如預處理部分、污泥處理部分等)在現有工程中土建規模已按60m3/d實施,此部分僅需對應15m3/d 的設備進行安裝。本項目建成后全廠總處理規模為60m3/d

   本項目新建建構筑物包括:配水池及膜格柵、巴頓甫生物反應池和MBR膜車間,土建及設備安裝均按工程15m3/d的規模實施。項目改造內容土建規模已完成,僅需安裝15m3/d規模的設備。主要為包括:進水泵房、粗格柵、細格柵、沉砂池、精細格柵、紫外消毒渠、出水泵房、鼓風機房、加藥加氯間、污泥脫水機房及總變配電間。

二、主要環境影響及環保措施

1)廢氣

   本項目運營期廢氣污染物主要為惡臭氣體,預處理單元(粗格柵及進水泵房、細格柵、精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)和污泥處理單元(污泥脫水機房、污泥儲池和污泥濃縮池)均為密閉式,產生的惡臭氣體統一收集后,分別經管道收集系統進入自現有生物濾池除臭間1、2,處理后分別經115m高排氣筒(P1、P2)外排,排風量均為50000m3/h。膜格柵、巴頓甫生物反應池等構筑物為敞開式,采用全過程除臭方式處理惡臭氣體,處理后會有少量惡臭氣體無組織排放。

   根據染物源強分析計算結果可知,本項目排氣筒P1、P2排放的氨和硫化氫排放速率滿足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2/059-2018)中標準限值要求。由估算模式預測結果可知,預計本項目臭氣濃度排放能夠滿足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2/059-2018)中標準限值要求,能夠實現達標排放,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顯著不利影響。

2)廢水

   當本項目污水廠正常運行時,出水COD NH3-N 濃度的預測值比陳臺子排水河的歷年監測濃度值水質好,因此本項目出水對陳臺子排水河的水體狀況影響很??;在非正常排放情況時,會對排放口附近陳臺子排水河水質產生一定影響,加重陳臺子排水河污染程度。因此污水處理廠在設計時就應考慮嚴防風險的發生,同時在運行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步驟進行規范化操作,還要注意加強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,防止事故的發生。

3)地下水

   在正常狀況下,存在污染物的部位經防滲處理后,污染物從源頭和末端以及污染地下水的途徑得到控制,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可能性很小,難以對地下水產生明顯影響,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可接受。

非正常狀況下污染物預測結果表明:在現狀防滲措施的非正常狀況下,本項目膜格柵位于廠區潛水流向的上游,距離下游邊界距離遠,臭氧接觸池及射流泵房位于廠區南側,沿地下水水流方向距離廠界約145m,因此,氨氮類污染物不會運移至廠界以外區域,并對廠界以外的潛水含水層水質產生不利影響。因此,本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可接受。

4)噪聲

   本項目運營期廠區內高噪聲設備主要集中在進水泵房、鼓風機房、污泥脫水機房、加氯加藥間、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、巴頓甫生物反應池、MBR膜池、出水泵房內。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、減振、車間采取密閉、內墻體采取吸聲等措施,合理布置噪聲源位置,本項目廠界噪聲滿足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1類標準要求,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小。本項目營運期間對周邊環境保護目標不會產生較大的影響。

5)固體廢物

   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柵渣、沉砂、廢MBR膜、污泥、生活垃圾以及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廢物。其中柵渣、沉砂、廢MBR膜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;實驗室新增COD試驗廢液、廢普通試劑及廢試劑瓶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。

   污泥應定期依照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》(GB 5085.3-2007)對其產生的污泥進行鑒別監測,以鑒別確定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是否為危險廢物。污泥如經鑒別監測不屬于危險廢物,可委托有污泥處置能力的公司進行外運處置,咸陽路污水處理廠(新廠)現有工程污泥運至津南污泥處理廠、天津恒基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別進行處理處置;如鑒別監測確定污泥屬于危險廢物,須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格的單位進行處理,并嚴格按照《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》(HJ 2025-2012)相關要求進行管理。

三、環評報告書初步結論

   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項目建設符合天津市排水規劃,選址符合西青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。擬建項目污水處理工藝穩定可靠,污水處理廠出水可達到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2/599-2015A 標準;

   擬建項目對惡臭氣體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,經處理后的惡臭氣體可實現達標排放;廠界噪聲可實現達標排放;固體廢物可做到合理處置;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。綜上所述,本項目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的情況下,各類污染物可以做到達標排放,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,從環境角度,本項目建設可行。

四、建設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

單位名稱: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人:高工

聯系電話:022-58598199

郵箱:gaoshang@tcicc.com.cn

通訊地址:天津市西青區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大廈A
五、報告書編制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

單位名稱:天津華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人:

聯系電話:022-23545263

郵箱:TJHBJYB@163.com

通訊地址:天津市河西區氣象臺路99
六、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

公眾意見表見附件。
七、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

您可以通過信函、電子郵件等方式,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至建設單位,反映與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。提交意見時,請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。我方承諾,未經本人允許,您的個人信息不會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之外的用途。
征求意見稿公示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:2026312-2026325日。

公眾提出的涉及征地拆遷、財產、就業等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,不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內容。公眾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反映。

附件1:咸陽路污水處理廠遷建二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征求意見稿.pdf

附件2:咸陽路二期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.docx